在我住的街上,有一位老爷爷,他有一顶圣诞帽,还有一件看不出颜色的大衣,在整个冬天的零晨,他都会穿戴着它们游走在寒冷当中。
在街角还有一个小店铺,如果回来得不够晚,我都会上那买一包烟。店主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,胸前永远挂着那个黑旧的钱包,从不多说一个字。没有生意的时候就坐在那里。收音机永远那么开着,象他的眼神。


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坚持的东西,有自己平衡的方式。为什么我们非得去改变什么呢。如果他懂他自然会懂了。如果他不能懂得,那做什么又会是有用的呢。
我经常跟自己说,杨彦沙,你是多么的热爱生活。你爱它无淡无奇中的奇迹,你爱百无聊奈的鲜艳。你爱它的无限它最后都将还给你。


每个人都象过客。这是总结词。
平常的生活,我总是去分辨,有些人长着一张过客的脸,有些人却怎也看不出所以然。
和任何人保持距离。很多年过去了,仍是这样。不知好歹,一意孤行。入口早已丧失。那个人呵,您到底在何处。



读诗,笑。
拥抱,笑。
睡觉,还是笑。
苍老。笑。



学一些人。做自己。不妥协。我从来不是个纠结的人。即使是再痛再不舍。有什么比学会爱自己更重要的事呢。
我可以做的就是独自离开。并且消失。知其生死,各自立命。也没什么不好。恩。



二十五岁之后,发现自己已无法进入。也无法再揣测他人包括自己。他人及我。我却非他人。一层层的表相游离在真莫道不消魂相之外。我已经不再相信我眼前所发生的,以前的,现在的,以后的我通通怀表质疑。我也不再相信想象行为,它总是以最逼真最直指的方式进入梦,却又击碎梦。而梦及真实生活。



进入的方式有很多种。而我寻找一种最简单的。这种行为本身就不简单了。但我仍旧乐此不疲。


冬天越来越冷,如果没有暖阳,如果那个人不在,如果这地球上只有杀戮,玩世,厌倦。。。那我留恋什么。
身体的寒冷,让我迅速被防御。



在我的身边,有很多人,都喜欢玩消失不见。他们想消失的时候就消失,想出现的时候就出现,就象我的存在有如一个参照物。我是一个留守着,独守孤城。我也是一个观望者。当然我也被观望。有时候我讨厌这个参照物的身份,我经常认为我才是那个应该走得更远,消失的更彻底的家伙,呵我认为。有时候我又喜欢这个身份,它以某种隐秘的宗教色彩填充了了我的神性。



我喜欢安静,沉伦的安,光亮的静。
我喜欢一丝不苟的阳光和一丝不挂的欢愉。
我喜欢祥和微安,会说俏皮话,最角上翘的女子。
我喜欢一个诗人的意象加一个中锋的稳实。
我喜欢很蓝的天,很蓝很蓝。
我喜欢干净快速的想象力。
我喜欢为一个有洁僻的人所诱。
我喜欢劳动,喜欢平静的日子,喜欢内心充盈,喜欢孤孤单单,想念一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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