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我去隔壁的隔壁要回我的吹风机,门残忍地关上于是我把自己锁在门外,我穿着小碎花的棉睡衣在楼下看他们打篮球,天空暗暗地,我想给它上点颜料。。。
他问,要一起吗?我摇头,湿湿的头发他说很性感,我又展开我的招牌笑容,恬静而抒情。
开心的是没过一会星星就回来了,我从包的最底下掏出了那一罐咖啡,我迫不及待要星星和我分享,她却说,洛,我先帮你吹干头发。我说,好。
然后我,星星,和她家乖乖,我们一起,扫荡我从2500公里以外的地方带来的零食,我从袋子里拿出无花果,跑到楼下,递给那个黑黑的打球的男孩子,他接过,说我送你上去吧,小心感冒.我的脑袋里Ben的脸一闪而过,于是独自上楼。
我在网上查看了我假期拍的照片,效果比我想象得好很多,弟弟打趣说我照片比本人好看许多,我懒懒得笑,想起在KTV唱so crazy。靠,我又想勾引谁了吧,让我去死。
哲哲说洛你快乐吗,我说快,怎么不快呢?
他摇头再摇头,说下次我再带你去坐过山车,我一下子来了兴致,
我记得我在可可清吧还存有半打喜力,那个时候我一塌糊涂,疯了一样写字,我矫情的足迹走过许多许多少年杂志,每个礼拜有固定的稿费,就是那个时候,我认识了哲哲。
我之所以会提起哲哲,是因为我在那个差不多的时候,也认识了Ben,他们的思想冲突,我常常非常愚蠢地同时征求他们的意见,之后我对着手机屏幕苦笑。
哲哲坚持叫我洛,我把这个称呼建议给Ben,又被枪毙,于是我成了这样。在Ben面前,我挣大我本也不小的眼睛,在哲哲面前我眯缝着眼睛,笑笑地叫他哲哲的样子仿佛莉香唤完治君。
这就好比我也许会对Ben唱《so crazy》。而我会对哲哲唱安静的歌。
再比方说,我会拉小提琴,也会敲架子鼓,还有会一点点吉他。那么,我会展示给哲哲,而不会给Ben。后来我发现,我在哲哲面前,表现最坦白的自己,会,或者不会,就是这样。
然而在Ben面前,我喜欢很坚强的时候装脆弱,很想哭的时候微笑,很柔软的时候装尖锐,明明很在意他的时候,装做不屑一顾。
我想我该爱着哲哲的,他带我坐过山车,牵我的手过马路,感冒的时候带我量体温..................我在他身边的时候,那样的状态,该是Ben口中的柔软完整,微笑,安静,听话。
但是我清楚,这两个完全不同的人,我爱的是哪一个。
我想我是爱着Ben的,因为Ben能让我痛苦。
可是,不需要懂得我的逻辑,因为在Ben那里,我不是洛。
洛是一个懂得一些乐理,会一些乐器,偶尔发发牢骚写写小字,会说一部分法语,安静,美好,宽容,知性的女子。
我在Ben那里,什么也不是,只是个爱他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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