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吧台的桌面是木质的,粗糙的木头,不是很平整,还显得有些脏,要是在五颜六色镭射灯的照射下,那些平日里脏兮兮的东西,就会变得魔幻而有趣。
那个把脸贴在桌子上听音乐的姑娘,我把她叫做小A。小A住在A城里。城里有一条叫新民巷的大街。街的两旁没有大树。树的尽头也没有牵牛花。只有失眠人的眼睛在深夜里摇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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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*年10月,我结识了小A。10月很快就过去了。后来我写了一篇关于A的字,里面记录了我初识她时的感觉:“在阳光下,我遇见A。她洁白的皮肤在阳光里闪烁,就像遇见一只在淋浴下跳跃的兔子,轻灵、无助,微微惶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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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门是木质,象是一棵没有雕琢的老树,树皮还零散的留存在上面,用塑料胶贴着。男人把灯关了,然后把门带上——门咔的一声,合拢。然后穿过一条长长的弄堂,就可以看见天了。男人去小解,弄翻了一个孩子搭砌的城堡。再走回来的时候,天已经微微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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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谁是不可或缺的,火头上的没原则的男人,见谁就是谁,不加挑选,给他一个杯子、一个墙洞,他都津津有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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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喜欢靠在门的边缘,抽着烟。这时候她的心就会变得十分柔软。
你要乖乖的。他说,用手摸着她的头发。她点点头,进到门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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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瞬间的变化谁能看得到呢?然后这就会成为一个玩笑。一个隐喻的玩笑,隐喻是危险的!比方说,你把一次私奔的故事隐喻成一个苹果,说给一个女孩听,那就会产生爱情。
他是这样说的:一只苹果,第一次带上它是为了把它当早餐吃掉;第二次带上它是为了把它摆在桌上,咬一口,看着它生锈;第三次,苹果就变成了象征,带着就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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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条石板路总是很潮湿并且泥泞不堪。和往常一样,男人在上班的路上点起一支烟。穿过那条狭长而拥挤的弄堂。那里住着很多老人和小孩,还有像他这样靠出卖劳动力谋生的的人,男人或者女人。穿过弄堂,走到更拥挤的店里去。那里有客人,他们付许多的钱,而男人付出整晚的劳动,有时候还付出耻辱。或许我们现在已经不知道什么叫耻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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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跟我走吧”就是这样一句话。他就到了这里,象一个装在篮子里顺水漂流下来的婴儿。(他在非常非常年轻的时代就进行了一场漂流,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危险。生命是上帝给的,他又怎么会在你未完成“漂流”之前弃而不顾呢。)那时候他还是个坏孩子。是的。那时候,为了这样的想法丢下了一切,下定决心要跟着她“遗失身份”。但是遗失身份究竟是什么呢?谁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样艰难的地步。举步维艰。他舍弃了很多东西。为了走到这条路的终点。却没发现它早已在短短的时间里发生了变化。变成了空的。人一走,他也变成了空的。而充满其中的是绝望还是愤怒。连自己也分不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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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背景音乐是蓝调,难得的清净又略显妖娆。她说,她等了一整天,一直等,一直等,连撒尿都不敢走开,一直到太阳落山了。然后就直接走到这里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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弗洛伊德说:“坠落而亡可说是一门牵涉到肉体消逝与再生经验的宗教性艺术”。想来,那也是生命在最后一刻,还没有忘记要表现自己的辉煌。这里才是干净的世界尽头的冷酷仙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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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酒吧的轮廓初显出来:扁扁的,正方型,窗子上涂着灰色的远景画,门边有一盏射灯,旁边招牌是木刻着的一排歪歪扭扭的字:下拉17。
其实下拉17是一个女人的名字。他一来,那个人就不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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蚂蝗最顽强,经得起折腾,碎尸万段也没用,碎成几段它就分成几段朝几个方向逃走,然后获得新生。没多久,每段上面都长出扇子一样的嘴。想想看这种动物真没意思,依靠得是如此残酷的繁殖。用精选的细扫帚条从它嘴里戳进去,勾住它的内脏,把它像袜子那样翻过来,拿到太阳底下或者挨着灯泡暴晒,烤成灰。这样它才永不得超生。